葉冠亨酒駕撞死2人案,一審判刑6年。高雄高分院19日宣判,雖然維持原審刑度,但認定被告犯後態度不佳,從重量刑。圖為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陳中和。 葉冠亨酒駕撞死人案,高雄高分院今天(19日)宣判,以公共危險罪判處葉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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